"史上最绕"婚姻:丈夫外面的女人反说她是"小三"

2015-04-02 11:00:33 [来源:凤网] [作者:李诗韵] [编辑:刘颖]
字体:【

  ■“李云”并非个案,农村尤为多见

  尽管李云的遭遇看起来十分奇葩,但不少律师却表示“见得多了”。

  李云的代理律师文长青在两年的时间内,就受理了6例因为假冒、借用他人身份证而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这种情况在农村更是尤为多见”。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家庭事务部首席律师舒蓉月也处理了多起类似案件,“这种情况在以往婚姻信息没有联网时会出现,确实大多数都是历史遗留问题”。舒蓉月认为,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法律赋予民政部门的权力有限,但责任重大。民政部门也已经意识到这一情况,并对《婚姻登记条例》逐步进行修改和完善,但很多问题还需要通过推动立法来解决。

  东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文浩宇对此同样深有感触。他说,尽管如今是互联网时代,身份信息能在网上调取,但民政局的登记系统内,身份信息却尚未做到全国联网,所以在两类情况下,民政局工作人员难以辨别身份的真伪:一类是跨省结婚的双方,因为目前网上只能核实省内人员身份;另一类则是双胞胎,或者兄弟姐妹间长得很像。所以,在结婚注册时,双方都要先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避免被骗。

  “婚姻非儿戏,如果真的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否则可能会面临身份关系、继承等一系列的纠纷。”——舒蓉月的建议不无道理。随着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的深入,我们发现,因为在登记结婚时“不走寻常路”,从而导致离婚难,甚至酿成悲剧的都大有人在。

  新宁:离婚,一等十年

  16岁恋爱,17岁怀孕,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她,选择用姐姐的身份证与男友登记,并生下孩子……当初的冲动,让她随后面临了一场长达10年的离婚纠纷,也背负起了沉重的“重婚”罪名。

  故事还得追溯到23年前。

  “我怀孕了。”1992年3月,邵阳市新宁县的伍桂英刚满17岁。顶着双方家人的责备,伍桂英下决心要跟男友李国辉(化名)结婚。可未到法定年龄,婚怎么结?

  伍桂英做了一个大胆的举动——她偷偷拿了早年被拐卖的姐姐伍小英的身份证,跟男友登记结婚,并从此以“伍小英”的身份生活。

  婚后的甜蜜,让小夫妻很快忘了这个疯狂的举动。儿子出生后,伍桂英便和李国辉一同去了浙江省玉环县务工。

  好景不长。2002年,李国辉发现妻子“有些不安分”,两人也为此经常发生争执。日子久了,伍桂英感觉婚姻无法维系,便索性离家出走。找不到妻子的李国辉一怒之下,便将两人的矛盾告知了双方家长。

  2003年,还没等离婚,李国辉就在玉环县一名叫冯宝才的男人家里发现了伍桂英。原来,伍桂英已经和冯宝才领证结婚,并于2004年12月生下了一个女儿。

  “这个‘绿帽子’戴得太窝囊。”2004年,李国辉主动找到伍桂英,要求她跟自己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伍桂英同意了。

  然而,回到新宁县后,他们却因身份真伪问题而“离不了婚”——因为两人的结婚证上是姐姐伍小英的信息,照片却是伍桂英的;伍桂英自己的身份证却又与结婚证上的信息不符……

  此后的三年,李国辉与伍桂英频繁往返于玉环县与新宁县之间,想尽办法都解除不了婚姻关系。

  “她能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再婚,我却不能。”无奈之下,李国辉于2007年12月将伍桂英和现任丈夫冯宝财以重婚罪告上法庭。

  搜集身份信息、找相关证人……又是一个5年,李国辉和伍桂英都在为离婚而奔波。但时间一久,烦了的伍桂英便拒绝再配合。这彻底激怒了李国辉。

  “我那么颓废,她却相夫教子,过得那么好。”2012年,身心俱疲的李国辉最终选择带上炸药,来到冯宝财家门口,将伍桂英炸伤——但他自己也免不了牢狱之灾。

  2014年,出狱后的李国辉继续为这场复杂的离婚而奔走——在新宁县败诉,他就到玉环县继续上诉。终于,在掌握了一系列证据、联系上更多证人后,玉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桂英在与李国辉有过事实婚姻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行为构成重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第67条等规定,判被告人伍桂英和冯宝财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最终,法院宣告因构成重婚罪,李国辉与伍桂英二人婚姻无效。

今日热点
焦点图